遺產與保管箱

關於銀行保管箱,我們自然會聯想到裏面收藏了一些貴重物品或重要文件。假使離世的親友在銀行租用了保管箱,那麼,檢查保管箱,會是承辦遺產過程的一步。

訂立遺囑(平安紙)是人們按照自己意願處理遺產的一種方法。如逝者沒有訂立平安紙,財產就會根據《無遺囑者遺產條例》分配給親屬。訂立平安紙與否,會直接影響申請授予承辦書的程序。問題是,除非逝者生前交代過,否則其親友又如何得知逝者有否訂立平安紙或存放平安紙的地方。檢查保管箱,除了可以檢視逝者的財物,亦是一個搜尋平安紙的方法。

要檢視逝者的保管箱,就要向民政事務總署申領「需要檢視銀行保管箱證明書」(檢視證明書),檢視時,必須有銀行職員及兩名獲民政事務總署授權的公職人員在場。如果有關的保管箱是聯名租用的,那麼在生的租用人亦需要在檢視進行時在場。

假如證明書持有人在保管箱發現平安紙,並且是遺囑執行人,就可以在把平安紙影印本放回保管箱後把正本取走。如證明書持有人不是遺囑執行人,或平安紙沒有列明遺囑執行人,而證明書持有人並非在生的保管箱合租人,就不可以取走平安紙或擬備物品清單,在把平安紙影印本交予在場的公職人員後,銀行職員就會關上及封存保管箱。

有一點要注意,保管箱可以是聯名租用的,那是指兩人共同租用保管箱,但裏面的財物不代表由雙方共同持有,當其中一個租戶離世,不代表在生的自動繼承箱內的財物。想了解更多有關遺產處理的事情,可以查閱投委會網站的「生前身後財務事」專頁。

(資料來源:長者安居協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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